浙江成龙建设集团债权申报开始期限延长通知
尊敬的各位融资企业及合作伙伴:
您好!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及《破产重整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司经过认真的研究和商讨,决定对浙江成龙建设集团债权申报开始期限进行延长,以帮助更多债权人利益受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延长申报开始期限
原定于2023年进行的债权申报活动,现延长至2023年截止。这意味着,债权人可以在更长的时间内申报其对浙江成龙建设集团的债权。
申报方式及地点
1. 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通过邮寄、送达、网上申报等方式,向浙江成龙建设集团管理人提交债权申报文件。管理人将定期或不定期通过网站、报纸等渠道公布债权信息,方便债权人查阅。
2. 申报地点:
债权人应将债权申报文件送达至管理人指定的。具体将在管理人发布的信息中注明。
浙江成龙建设集团债权申报开始期限延长通知
申报期限及费用
1. 申报期限: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债权人可以开始申报其对浙江成龙建设集团的债权。自债权申报开始之日起,申报期限为2023年。
2. 费用:
申报过程中,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债权申报书的准备
为确保债权申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债权人应准备以下材料:
1. 债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 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文件;
3. 债权人的债务证明或债权凭证;
4. 其他证明债权人权益的文件。
特别说明
1. 债权人应按照申报期限内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对于未在申报期限内提交申报文件或申报文件不完整的债权人,将失去对浙江成龙建设集团的部分或全部债权追索权。
2. 浙江成龙建设集团管理人有权根据债权人的申报情况,对债权进行分类、整理并公示,以便更好地安排债权人的权益。
3. 上述延长申报开始期限及债权申报活动的具体安排,将根据浙江成龙建设集团管理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有变动,将及时通知债权人。
请广大债权人高度重视债权申报工作,确保自身权益。如有疑问,可随时与管理人取得,共同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
浙江成龙建设集团管理人
2023年日
浙江成龙建设集团债权申报开始期限延长通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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