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旧房买卖合同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为了实现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农村旧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遵守。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1 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1.2 乙方: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1.3 房屋所在地:____________
1.4 房屋面积:____________
1.5 房屋结构:___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买卖价格及支付方式
2.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农村旧房买卖合同的成交价。
2.2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将上述成交价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3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将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等相关权属证书移交给乙方。
2.4 乙方应在支付房款后日内,将房款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 房屋交付及移交权属证书
3.1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将房屋及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等移交给乙方。
3.2 乙方应在接收房屋后日内,对房屋及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办理权属转移手续。
3.3 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日内未能将房屋及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等移交给乙方,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4 如乙方在接收房屋后日内发现房屋及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等存在瑕疵或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商解决。
第四条 房屋质量及使用寿命
4.1 甲方应对所售房屋的质量作充分保证。如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2 农村旧房的使用寿命依据房屋现状及当地建筑规范确定,甲方应保证房屋在交割时符合使用寿命标准。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解除和终止
5.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5.2 双方在履行本合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5.3 如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
5.4 如双方有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另一方有权请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农村旧房买卖合同协议书 图1
5.5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均视为违约。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对于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附则
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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