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发布禁渔条例,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作者:你入我心 |

阜阳市人民检察院、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阜阳市公安局关于阜阳禁渔条例的联合公告

为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平衡,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制定阜阳禁渔条例,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通告如下: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平衡,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阜阳禁渔条例。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非法捕捞、交易、运输、加工和使用渔具、网具等渔业捕捞工具和渔业养殖设施的行为。

禁止行为

1. 在阜阳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以下行为:

(一)使用禁渔工具进行捕捞的;

(二)在禁渔期、禁渔区进行捕捞的;

(三)使用电力、、网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工具和设施的;

(四)非法运输、交易、加工和使用渔具、网具等渔业捕捞工具和渔业的养殖设施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2. 在阜阳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以下行为:

(一)使用禁渔渔船进行捕捞的;

(二)在禁渔期、禁渔区进行捕捞的;

(三)使用禁渔网具进行捕捞的;

(四)擅自改变禁渔期、禁渔区、禁渔时间或者扩大禁渔范围的;

阜阳发布禁渔条例,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阜阳发布禁渔条例,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法律责任

违反本阜阳禁渔条例,从事非法捕捞、交易、运输、加工和使用渔具、网具等渔业捕捞工具和渔业养殖设施的行为,由阜阳市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则

本阜阳禁渔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阜阳市人民检察院

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阜阳市公安局

2021年1月1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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