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模板示例

作者:时光不染 |

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模板示例

背景与介绍

建设中,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项是一项重要的环节。为了保障工程款支付的安全性和合法性,确保各方利益的平衡,建设单位通常会要求承包商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就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模板进行详细阐述,以供有关方面参考。

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模板示例

模板示例

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合同

甲方:建设单位名称(以下简称“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注册

:

乙方:承包商名称(以下简称“承包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注册

:

鉴于:

1. 建设单位与承包商签订工程名称(以下简称“工程”)的承包合同,约定了工程款支付的和条件;

2. 建设单位要求承包商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以确保工程款支付的合法性和及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保证金额及期限

1. 承包商同意向建设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金额为保证金额(人民币大写:保证金额大写)。

2. 工程款支付担保期限为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支付全部工程款项之日止。

第二条 担保

1. 承包商同意提供担保作为工程款支付的担保。

2. 若承包商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建设单位有权依法行使担保权益。

第三条 担保费用

1. 承包商同意承担担保费用,担保费用为保证金额的担保费率%。

2. 担保费用由承包商在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担保费用支付期限内一次性支付给建设单位。

第四条 担保责任

1. 承包商保证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和条件,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项。

2. 若承包商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建设单位有权依法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并要求担保人代为支付欠款。

第五条 担保索赔

1. 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担保人在工程款未支付或未按约定支付的情况下,代为支付工程款项;

2. 若建设单位行使担保权益,担保人应在收到建设单位的书面通知后通知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

第六条 合同解除

1. 承包商在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经建设单位书面确认,本合同自动解除。

2. 若承包商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经建设单位书面通知后通知期限内未履行支付义务,建设单位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担保人代为支付欠款。

第七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及担保人承诺对本合同内容及有关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八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模板示例

1. 本合同的签订、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支付全部工程款项之日止。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名称 承包商:承包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姓名

签字盖章日期:签字盖章日期 签字盖章日期:签字盖章日期

以上所示为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模板示例,通过此模板,建设单位与承包商可以明确工程款支付的担保、期限、费用等重要事项,以确保工程款支付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建议各方在签订合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为了保障各方利益,建议双方在签署合同前专业律师。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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