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两头乌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产品质量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萍乡两头乌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程即将启动。现就本次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萍乡两头乌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程
项目地点:江西省萍乡市
项目为了保护萍乡两头乌猪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特色,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知名度,萍乡市特决定开展萍乡两头乌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理标志产品的认定、保护、监管、宣传、推广等方面。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理标志产品的认定、保护、监管、宣传、推广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招标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具备地理标志产品认定、保护、监管等方面的相关经验和能力。
3.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信誉,无违法违规记录。
4. 具备必要的资金、技术、人力等资源完成本项目。
招标程序:
1. 感兴趣的企业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萍乡市商务局提交书面申请,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材料。
2. 萍乡市商务局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审查,并组织招标评审。
3. 招标评审结果将在评审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4. 中标企业应于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萍乡市商务局签订合同。
合同履行:
1. 中标企业在签订合同后,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
2. 中标企业应保证所提供的地理标志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产品质量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中标企业应配合萍乡市商务局开展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监管、宣传、推广等工作。

萍乡两头乌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程招标公告 图1
其他事项:
1. 本公告解释权归萍乡市商务局所有。
2. 本次招标不收取报名费,但要求申请人承担自己的相关费用,如参加招标评审的费用等。
3. 中标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次招标的相关费用。
萍乡市商务局
日期:2023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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