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两头乌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浅笑心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产品质量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萍乡两头乌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程即将启动。现就本次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萍乡两头乌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程

项目地点:江西省萍乡市

项目为了保护萍乡两头乌猪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特色,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知名度,萍乡市特决定开展萍乡两头乌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理标志产品的认定、保护、监管、宣传、推广等方面。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理标志产品的认定、保护、监管、宣传、推广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招标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具备地理标志产品认定、保护、监管等方面的相关经验和能力。

3.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信誉,无违法违规记录。

4. 具备必要的资金、技术、人力等资源完成本项目。

招标程序:

1. 感兴趣的企业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萍乡市商务局提交书面申请,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材料。

2. 萍乡市商务局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审查,并组织招标评审。

3. 招标评审结果将在评审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4. 中标企业应于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萍乡市商务局签订合同。

合同履行:

1. 中标企业在签订合同后,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

2. 中标企业应保证所提供的地理标志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产品质量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中标企业应配合萍乡市商务局开展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监管、宣传、推广等工作。

萍乡两头乌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程招标公告 图1

萍乡两头乌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程招标公告 图1

其他事项:

1. 本公告解释权归萍乡市商务局所有。

2. 本次招标不收取报名费,但要求申请人承担自己的相关费用,如参加招标评审的费用等。

3. 中标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次招标的相关费用。

萍乡市商务局

日期:2023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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