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侵权行为:谁来承担责任?

作者:寂寞早唱歌 |

在民事侵权行为中,共同侵权行为是一种常见的侵权行为,它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实施侵权行为,导致他人受到损害。对于共同侵权行为,相关法律规定应当明确各共同侵权人的责任承担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因共同侵权人之间存在矛盾、不配合,导致责任难以认定,给受害人带来诸多不便。就共同侵权行为中,责任承担问题进行探讨,以期为共同侵权责任的确立提供参考。

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及特征

1. 共同侵权行为定义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实施的侵权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侵权。这里的侵权行为主要指民事侵权行为,即侵害他人财产权、人身权等民事权利的行为。

2. 共同侵权行为特征

(1)多人共同实施:共同侵权行为必须由至少两个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实施,且彼此之间存在分工或协作关系。

(2)共同故意:共同侵权行为人的故意是导致侵权行为发生的直接原因,不具有侵权行为的外因性。

(3)共同行为:共同侵权行为人须共同实施侵权行为,包括实施侵权行为的具体步骤、方法等。

(4)损害后果:共同侵权行为导致他人受到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损害后果。

共同侵权行为责任的承担

1. 按份责任

按份责任是指共同侵权行为人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按照相应的比例对损害后果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的规定,按份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可以包括:

(1)按份共有人按各自的份额承担责任;

(2)共同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按其内部协议的约定承担责任;

(3)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按照其份额承担责任;

(4)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选任或者更换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时,被选任或者更换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请求权不受影响。

2. 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是指共同侵权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即在对外关系上,共同侵权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其他共同侵权行为人承担补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的规定,连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可以包括:

(1)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2)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3)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有其他责任人的,其他责任人承担补充责任。

3. 补充责任

补充责任是指在共同侵权行为人无法承担全部责任时,其他共同侵权行为人承担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的规定,补充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可以包括:

(1)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承担侵权责任后,用人单位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2)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其他共同侵权行为人追偿。

共同侵权行为责任承担的争议及解决

1. 共同侵权行为人内部责任承担的争议

在共同侵权行为中,共同侵权行为人之间可能存在内部责任承担的争议,如部分共同侵权行为人认为另一部分共同侵权行为人应承担的侵权责任超过其自己应承担的责任,或者认为共同侵权行为人之间存在分工,部分共同侵权行为人认为其他共同侵权行为人应承担的部分责任应由自己承担等。

共同侵权行为:谁来承担责任?

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的规定处理,即由共同侵权行为人内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处理。

2. 共同侵权行为人外部责任承担的争议

在共同侵权行为中,共同侵权行为人之间可能存在外部责任承担的争议,如受害人有权向共同侵权行为人中的部分人主张权利,但部分共同侵权行为人认为其不应承担的侵权责任应由其他共同侵权行为人承担等。

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的规定处理,即共同侵权行为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处理。

共同侵权行为:谁来承担责任?

共同侵权行为在民事侵权行为中具有普遍性,共同侵权行为责任承担问题关系到受害人的权益,关系共同侵权行为人的利益。在共同侵权行为中,应当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明确共同侵权人的责任承担问题。在处理共同侵权行为人之间的争议时,可以参考《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也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民事纠纷解决机制来解决。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巨中成企业家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