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区专利转让公示:关于专利权人的权利转让公告

作者:时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专利技术的有效利用,提高专利资源的配置效率,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特公告以下专利权人的权利转让信息:

专利权人:某科技有限公司

专利名称:一种高效节能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

专利权期限:2018年12月20日-2028年12月19日

专利权人权利范围:

1. 权利人享有对专利权所述发明技术的独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一种高效节能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其组件、一种基于该发明技术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控制系统、一种基于该发明技术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 method 等。

2. 权利人享有对专利权所述发明技术的转让权,包括但不限于:将专利权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并收取使用费用。

3. 权利人享有对专利权所述发明技术的许可权,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被许可人的要求,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转让价格:人民币100万元整。

受让方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受让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和商业信誉。

2. 受让方应具备与专利权人相应的技术实力,能够充分理解和运用专利技术。

3. 受让方应承诺在受让专利权后,合理使用并维护专利权,不得侵犯专利权人的其他合法权益。

转让程序:

1. 受让方应在公告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向专利权人提出受让请求,并支付转让价格。

2. 专利权人应在收到受让方的受让请求和转让价格后,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将专利权转让给受让方。

3. 受让方应在受让专利权后,按照法律规定和专利权人的要求,合理使用并维护专利权。

其他事项:

1. 专利权人保留对专利权进行评估和调整的权利。

2. 本公告不构成专利权人的任何形式的承诺,但本公告的内容对专利权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 专利权人享有本公告的解释权,如有争议,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

专利权人:某科技有限公司

:驿区某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138XXXXXXXX

公告日期:2021年12月1日

特此公告。

某科技有限公司

驿区专利转让公示:关于专利权人的权利转让公告 图1

驿区专利转让公示:关于专利权人的权利转让公告 图1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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