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涉外婚姻办理指南
婚姻,是人生大事,关涉个人幸福,影响家庭和谐。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涉外婚姻逐渐增多。为了方便广大涉外婚姻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特制定本指南,以资参考。
结婚登记
1. 双方当事人须符合法定婚龄。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 双方当事人须共同居住在我国。
3. 双方当事人须持有有效的身份证件。
4. 双方当事人须持有相互喜欢的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
5. 双方当事人须在办理结婚登记前,进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双方身体健康。
6. 双方当事人须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本人认为是真实、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的复印件。
7.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提交的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应当颁发结婚证。
离婚登记
1. 离婚登记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
2. 离婚登记应当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离婚条件包括:
(1)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2)一方当事人存在严重婚姻违法行为;
(3)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
(4)夫妻双方因家庭暴力导致无法共同生活;

成都涉外婚姻办理指南 图1
(5)其他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
3. 双方当事人须持有有效的身份证件、婚姻登记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4. 双方当事人须在办理离婚登记前,进行婚姻状况调查。
5.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提交的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应当颁发离婚证。
涉外婚姻法律适用
1. 我国涉外婚姻法律适用原则是: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维护国家法律尊严。
2. 涉及涉外婚姻问题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按照我国法律体行解释。
3. 涉外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和纠纷处理,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
1. 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公正、高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服务。
2. 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得弄虚作假。
3. 婚姻登记费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手续,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当事人意愿,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希望本指南能对您有所帮助。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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