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入股合同协议书
甲方(出资人):(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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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出资人):(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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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设立餐饮企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投资设立餐饮企业
甲乙双方同意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共同投资设立一家餐饮企业(以下简称“餐饮企业”),用于经营餐饮业务。
第二条 出资额与股份
1. 甲方出资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占餐饮企业总股本的(大写)%。
2. 乙方出资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占餐饮企业总股本的(大写)%。
第三条 股份转让
1. 甲乙双方同意,在餐饮企业设立之初,甲乙双方的股份均不得转让。
2. 自餐饮企业成立之日起,甲乙双方可在每年的人才招聘日(以下简称“招聘日”)进行股份转让,转让方式为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招聘日前完成股权变更手续。
第四条 经营管理
1. 餐饮企业成立后,甲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经营管理权。
2. 甲乙双方应共同参与餐饮企业的经营管理,并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提升餐饮企业的经营效益。
第五条 利润分配
1. 餐饮企业实现利润后,甲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2. 餐饮企业未实现利润的,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投资损失。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 对于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及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全称):(签字/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乙方(全称):(签字/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注:以上仅为模板,实际签订时应根据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请法律专业人士审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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