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2017版)

作者:向来情深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2017是指在中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称“仲裁委员会”)制定的规则,用于规范仲裁委员会的组织和管理,确保仲裁委员会的公正、高效、权威的运作。

仲裁委员会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专门机构,负责处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依法设立,并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仲裁委员会的组织和管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代表组成。代表应当具有代表能力和公正性,并且应当遵守仲裁规则和职业道德。

2. 仲裁委员会应当设立仲裁委员会 chair 和副主席,并指定一名仲裁员担任仲裁员的组长。仲裁员应当具有相关的法律知识和经验,并且应当遵守仲裁规则和职业道德。

3. 仲裁委员会应当设立仲裁员名册,并应当保持仲裁员名册的透明和公正。仲裁员名册应当由仲裁委员会 chair 和副主席确定,并应当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2017版) 图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2017版) 图2

4. 仲裁委员会应当设立办公室和其他必要的机构,并应当配备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仲裁规则和职业道德,并应当保持 impartiality。

5. 仲裁委员会应当建立仲裁规则,并应当公开。仲裁规则应当规定仲裁程序、仲裁时效、仲裁费用等内容。

6. 仲裁委员会应当建立仲裁 library,并应当配备专业的资料员。仲裁 library 应当保持仲裁规则和职业道德的资料,并应当公开。

7. 仲裁委员会应当建立仲裁监督制度,并应当对仲裁员、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应当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并应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8. 仲裁委员会应当建立仲裁费用管理制度,并应当对仲裁费用的收取和使用进行管理。费用管理制度应当公开,并应当保证费用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2017是指在中国设立和管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时应当遵守的规则。这些规则旨在确保仲裁委员会的公正、高效、权威的运作,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2017版)图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2017版)图1

目錄

條 總則

第二条 仲裁組織的任務和職責

第三条 仲裁組織的組成

第四條 仲裁员的任命和 qualifications

第五條 仲裁程序

第六條 仲裁员的責任和義務

第七條 仲裁 fees

第八條 仲裁決定

第九條 執行仲裁決定

第十條 異議處理

第十一条 仲裁监督

第十二條 適用範圍

第十三條 施行日期

條 總則

根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為穩定和保障劳动者、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工作需要,制定本規則。

第二条 仲裁組織的任務和職責

仲裁組織是由國家劳动行政部门设立的,負責處理劳动人事纠纷的仲裁機構。仲裁組織的任務和職責是:

(一)依法受理劳动人事纠纷的申述;

(二)依法仲裁劳动人事纠纷,作出仲裁決定;

(三)依法強制履行仲裁決定;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職責。

第三条 仲裁組織的組成

仲裁組織由主任、副主任和仲裁员組成。

(一)主任、副主任由國家劳动行政部门任命。

(二)仲裁员由主任、副主任任命,或者由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有關部門推薦。

第四條 仲裁员的任命和 qualifications

仲裁员应当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法律適用經驗;

(二)熟悉劳动法律、行政法规和經濟法律;

(三)具有仲裁經驗;

(四)公正、 objective、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利害關系的影響。

第五條 仲裁程序

仲裁程序应当遵循以下原則:

(一)合法性原則:仲裁程序应当合法、公正、公开進行。

(二)效率性原則:仲裁程序应当簡潔、迅速、高效進行。

(三)公正性原則:仲裁決定应当公正、客觀、合法。

第六條 仲裁员的責任和義務

仲裁员应当履行以下責任和義務:

(一)公正、客觀、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利害關系的影響;

(二)適用法律、行政法规和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三) panels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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