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长沙段禁渔倡议:保护长沙水生态环境

作者:向谁诉说曾 |

背景介绍

湘江长沙段作为湖南省的母亲河,是长沙人民的生存之本、发展之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湘江长沙段的水生态环境日益恶化,许多珍稀水生生物濒临灭绝。为了保护湘江长沙段的生态环境,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特向全市发出禁渔倡议,呼吁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维护湘江长沙段的生态平衡。

禁渔范围

本禁渔倡议所称的湘江长沙段,指的是湘江长沙段及其沿岸的水域,包括湘江、蒸湘河、通城河、带子河、火星河、赤岗河、德望河、浪石河等支流。

禁渔时间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禁渔规定

1. 禁止在湘江长沙段及其沿岸进行一切形式的捕捞活动,包括禁渔期、禁渔区、禁渔对象等。

2. 禁止使用禁渔期、禁渔区内的浮游标、浮游绳等工具进行捕捞。

3. 禁止在湘江长沙段及其沿岸销售、收购、运输、加工、食用任何野生水产品。

4. 禁止在湘江长沙段及其沿岸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航运活动。

5. 禁止在湘江长沙段及其沿岸进行任何形式的破坏水生态环境的活动。

法律责任

1. 违反本倡议规定,在湘江长沙段及其沿岸进行捕捞、浮游标、浮游绳等捕捞活动的,由长沙市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2. 违反本倡议规定,在湘江长沙段及其沿岸销售、收购、运输、加工、食用任何野生水产品的,由长沙市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3. 违反本倡议规定,在湘江长沙段及其沿岸进行非法航运活动的,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4. 违反本倡议规定,在湘江长沙段及其沿岸进行破坏水生态环境活动的,由长沙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附则

本倡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长沙市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将依法加强对湘江长沙段禁渔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特此倡议。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月1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巨中成企业家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