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心清如水 |

第一条 为了规范贵州省农民工工资专户的管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贵州省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农民工本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民工工资专户,是指专为农民工存放工资的银行账户。

第四条 贵州省农民工工资专户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负责、企业主体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 贵州省农民工工资专户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简化程序,方便快捷,提高管理效率;

(三)加强监督,规范行为,防范风险;

(四)责任到人,责任追究,确保效果。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负责确定农民工工资专户的银行,并指定具体负责机构。

第七条 工资支付单位应当将农民工工资全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专户,确保农民工工资的支付。

第八条 工资支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的及时、足、准确支付。

第九条 工资支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台账,记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保存工资支付记录至少两年。

第十条 工资支付单位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应当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支付证明,并告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第十一条 工资支付单位应当加强内部审计,确保农民工工资的支付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贵州省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暂行办法 图1

贵州省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暂行办法 图1

第十二条 农民工本人应当配合工资支付单位,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确保工资专户的建立、使用和监管。

第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的监督,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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