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管辖异议法律规定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管辖异议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程序,关系到案件的审理程序和实体权利的实现。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案件不属于受案法院管辖范围,有权向受案法院提出管辖异议。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管辖异议的具体流程和要求进行详细阐述。
管辖异议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被告对管辖异议提出答辩状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管辖权异议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其提出管辖异议的事实和理由,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管辖权异议裁定,并通知当事人。
申请管辖异议的具体流程
1. 提出管辖异议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案件受理之日起十日内,向受案法院提出管辖异议。提出管辖异议的期限自民事起诉状副本或应诉通知书的送达之日起计算。
2. 提交管辖异议材料
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向受案法院提交管辖异议申请书和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证据材料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证据材料真实;(2)与案件有关;(3)符合法定形式。
3. 受诉法院审查管辖异议
受诉法院在接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1)案件是否属于受案法院管辖范围;(2)当事人是否有权提出管辖异议;(3)提出的管辖异议事由是否成立。
4. 受诉法院作出管辖异议裁定
如果受诉法院认为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事由成立,应当作出管辖异议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以下(1)案件不属于受案法院管辖范围;(2)驳回原告的起诉。裁定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5. 当事人不服管辖异议裁定,申请复议
当事人对受诉法院作出的管辖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受理决定的作出并不影响复议决定的作出。
申请管辖异议的要求
1.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管辖异议,应当符合法定条件。
2.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提出管辖异议时,应当提交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3.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申请管辖异议时,应当向受案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4.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申请管辖异议时,应当提供证据材料,说明其对案件不属于受案法院管辖范围的事实和理由。
5.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提出管辖异议时,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真实、合法、完整。
管辖异议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程序,对于案件的审理程序和实体权利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对案件管辖提出异议。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案件受理之日起十日内向受案法院提出管辖异议。受诉法院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受诉法院作出的管辖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申请管辖异议是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重要环节,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定程序,提出管辖异议,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以保证案件得到公正、及时审理。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巨中成企业家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