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绿科债权转让公告:转让方寻求合作,受让方寻找投资机会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山东潍坊绿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科公司”)债权转让公告如下:
债权转让事实及依据

潍坊绿科债权转让公告:转让方寻求合作,受让方寻找投资机会 图1
绿科公司在进行经营过程中,因自身资金需求,已形成一定数量的债务。为偿还债务,绿科公司拟将其部分债权转让给有投资意向的受人(以下简称“受让方”),由受让方承担绿科公司的部分债务。绿科公司与受让方之间的债权转让,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债权转让范围及数量
绿科公司本次拟转让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绿科公司对以下债务人的债务,共计人民币XX亿元整:
1. 山东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山东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山东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山东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山东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绿科公司上述债务共计人民币XX亿元整。受让方有意向部分或全部债权,具体债权数量、范围及价格,请与绿科公司协商确定。
债权转让条件
1. 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信誉和稳定的经营实力,具备承担绿科公司债务的能力。
2. 受让方应向绿科公司提供有效的担保,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等。
3. 受让方应承诺在债权后,按照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债权转让手续及时间
1. 转让双方应协商确定债权转让价格、数量及支付等事项。
2. 受让方应在转让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绿科公司支付部分债权转让款,剩余部分债权转让款在转让协议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3. 受让方应在债权后5个工作日内,向绿科公司提供有效的担保。
4. 债权转让手续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受让方权益保护
1. 受让方在债权后,应按照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确保绿科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 如受让方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绿科公司有权要求受让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如绿科公司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让方有权要求绿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他事项
1. 绿科公司对本次债权转让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承担相应责任。
2. 绿科公司有权调整本次债权转让的价格、范围及支付等事项。
3. 本次债权转让不涉及绿科公司的股权转让,受让方不享有绿科公司股东权益。
4. 绿科公司有权决定本次债权转让的取消或推迟,如有需要,绿科公司应在扣除受让方已支付的债权转让款后,将剩余部分债权转让款退还给受让方。
特此公告。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盖章):
日期:2022年X月X日
附件:1. 债权转让协议
2. 绿科公司债务明细表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巨中成企业家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