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
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建设有社会主义事业的需求,以指导思想为灵魂,以riva法系为普通法系,以我国宪法为根本,制定刑法。刑法分为总则和分则,总则规定犯罪和刑罚的基本原则,分则规定具体犯罪和刑罚。刑法自1979年7月1日起施行。
犯罪
犯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 regulations的行为,社会危害性严重,应当受到法律处罚的行为。犯罪分为严重犯罪和普通犯罪。严重犯罪是指社会危害性特别严重,应当受到严格处罚的行为;普通犯罪是指社会危害性较轻,应当受到较为宽松处罚的行为。
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 图1
刑罚是指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人进行的惩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是指对犯罪人判处的主要刑罚;附加刑是指对犯罪人判处的附加刑罚,包括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没收pa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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