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休息日及法定假日调休安排表
敬尊的读者:
2020年休息日及法定假日调休安排表如下:
第一条 休息日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每周安排休息日不小于2天。
(二)休息日具体安排如下:
1.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为法定节假日,不安排休息日。
2.每年2月1日至2月3日为法定节假日,不安排休息日。
3.每年5月1日至5月3日为法定节假日,不安排休息日。
4.每年10月1日至10月3日为法定节假日,不安排休息日。
5.其他休息日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第二条 法定假日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为:
1.元旦(1月1日)
2.春节(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七)
3.清明节(4月4日或5日)
4.劳动节(5月1日)
5.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
6.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
7.国庆节(10月1日)
(二)其他法定节假日由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第三条 调休安排
(一)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的意愿,合理安排员工休息日。
(二)单位应当依法安排员工加班,并给予相应的加班费。
(三)员工在休息日加班的,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标准支付加班费。
(四)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或者员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条 休息日及法定假日调休安排
(一)员工在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期间加班的,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标准支付加班费。
(二)员工在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期间加班,单位不安排调休的,视为侵犯员工合法权益。
(三)单位安排调休的,应当依法合理安排调休时间,并确保调休后的休息时间符合法律规定。
第五条 休息日及法定假日调休安排的实施与监督
(一)单位应当制定休息日及法定假日调休安排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查通过后,按照方案实施。
(二)单位应当加强休息日及法定假日调休安排的监督,确保调休方案的执行。
(三)劳动者对休息日及法定假日调休安排有异议的,可以向单位提出,单位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2020年休息日及法定假日调休安排表 图1
第六条 休息日及法定假日调休安排的修改与废止
(一)休息日及法定假日调休安排可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修改与废止。
(二)单位在修改或者废止休息日及法定假日调休安排时,应当依法听取员工的意见,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修改或者废止休息日及法定假日调休安排的,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员工,并做好调休安排的衔接工作。
第七条 本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敬礼!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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