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协议书补充协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分配的约定

作者:你若安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子女抚养及财产分配问题,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现就原《夫妻财产协议书》(以下简称“原协议”)进行补充约定。

子女抚养问题

1.双方同意,子女的抚养权、监护权归乙方(即夫方)。

2.子女的日常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或完成大学本科教育。

3.子女在寒暑假期间,甲方有权安排与子女团聚时间,并承担团聚期间的费用。

4.子女在就学期间,如需更改学校、 transferring school 等,甲方应支持并协助子女,并承担相关费用。

5.子女在医疗、康复期间,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并承担相关医疗费用。

6.子女在成长过程中,甲方应尽所能关心、教育、引导子女,确保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

财产分配问题

1.原协议中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股票、债券、存款等,乙方在离婚时获得双方共同财产的50%。

2.双方同意,离婚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一次性财产分割补偿。

3.子女抚养权、监护权归乙方后,甲方应将下列财产移交给乙方:

(1)位于元的房产一套;

(2)位于元的车辆一辆;

夫妻财产协议书补充协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分配的约定 图1

夫妻财产协议书补充协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分配的约定 图1

(3)位于元的股票若干;

(4)位于元的债券若干;

(5)银行存款元。

4.如子女在离婚后有重大疾病或重大残疾等情况,甲方应给予乙方必要的经济援助,并承担相关医疗费用。

5.双方同意,离婚后,双方应遵守本补充协议的约定,如有争议,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其他约定

1.双方同意,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协议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2.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年年月月日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条款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在签订前征求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巨中成企业家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