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工会经费上缴比例的通知

作者:心软是病 |

各位工会干部、会员们: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我国工会经费提取标准的调整规定,现就有关调整工会经费上缴比例的事宜通知如下:

调整工会经费上缴比例的背景和目的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职工工资水平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工会经费作为工会组织的重要经济来源,也应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为了使工会经费更好地发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权益的作用,确保工会组织的正常运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工会经费上缴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调整工会经费上缴比例的具体内容

(一)調整后的上缴比例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级工会组织按照新的上缴比例上缴工会经费。新的上缴比例具体规定如下:

1. 企业单位:一般工资总额的2%

2.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般工资总额的1.5%

(二)其他事项

1. 各工会组织应严格按照新的上缴比例,按时足额上缴工会经费。

2. 各工会组织在上缴工会经费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填写工会经费上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 各级工会组织应加强工会经费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

组织实施及监督要求

(一)各级工会组织应认真组织学习本通知精神,明确调整工会经费上缴比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级工会组织应严格按照新的上缴比例,及时足额上缴工会经费。

(三)各级工会组织应加强工会经费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

(四)各级工会组织应定期向上级工会组织报告本组织的工会经费上缴情况,接受上级工会组织的指导和监督。

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的工会经费上缴比例废止。

(二)本通知解释权归全国工会联合会。

(三)各级工会组织在实施本通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及时向上级工会组织咨询。

敬请各级工会组织、广大工会干部和会员们认真遵守本通知的规定,共同推动我国工会经费事业的发展。

全国工会联合会

(日期)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巨中成企业家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