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婚姻法:结婚年龄、离婚制度、财产分割等变化大盘点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迎来了一系列重大的变化。对这些变化进行梳理和以期为广大学术界及社会公众提供准确、清晰、简洁的婚姻法律知识。
结婚年龄
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的规定,结婚年龄自登记日起生效。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离婚制度
1. 离婚登记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的规定,登记离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双方自愿;(二)无配偶者或者一方离婚后无生活来源且由另一方扶养;(三)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四)没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五)没有遗弃或者虐待家庭成员;(六)其他确有理由的。
2. 离婚登记程序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的规定,登记离婚,应当先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予以登记,完成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3. 离婚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自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离婚登记。
4. 离婚后财产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一)婚前财产;(二)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或者依法处理。
5. 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仅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其他婚姻法律制度调整
1. 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以夫妻共同债务为内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支出的除外。
2.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 夫妻一方的子女
2021年婚姻法:结婚年龄、离婚制度、财产分割等变化大盘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子女仅与夫妻一方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享有权利,另一方只享有负担权利。负担权利期间,适当减轻其负担。
4. 夫妻一方的父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父母仅与夫妻一方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父母享有权利,另一方只享有负担权利。负担权利期间,适当减轻其负担。
2021年婚姻法:结婚年龄、离婚制度、财产分割等变化大盘点
2021年婚姻法的这些重大变化为我国婚姻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于广大学术界及社会公众,熟悉和掌握这些变化将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适应婚姻法律的变化。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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