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发〔2021〕31号关于发布《婚姻家庭咨询师职业标准》的公告
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1号
关于发布《婚姻家庭咨询师职业标准》的公告
为了加强婚姻家庭咨询师职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婚姻家庭咨询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我部制定并发布《婚姻家庭咨询师职业标准》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职业标准适用范围
人社部发〔2021〕31号关于发布《婚姻家庭咨询师职业标准》的公告
本职业标准适用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从事婚姻家庭咨询业务的劳动者。
职业标准
1. 职业定义
婚姻家庭咨询师是指在专业机构注册,接受岗前培训,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运用专业知识技能,进行婚姻家庭咨询服务的专业人员。
2. 职业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行业自律规范,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2)接受岗前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掌握婚姻家庭咨询技术,了解婚姻家庭行业发展动态。
(3)开展婚姻家庭咨询服务,解答咨询者提出的问题,进行心理咨询,提供危机干预等服务。
(4)开展婚姻家庭咨询培训,指导后继者从事婚姻家庭咨询服务。
(5)宣传婚姻家庭咨询理念,提高公众对婚姻家庭咨询服务的认知度。
3. 职业技能
(1)婚姻家庭咨询师应具备下列职业技能:
(2)婚姻家庭咨询师职业技能等级分为三级,分别为初级、中级、高级。
(3)婚姻家庭咨询师应掌握下列婚姻家庭咨询技术:
(4)婚姻家庭咨询师应具备下列心理咨询技能:
(5)婚姻家庭咨询师应具备下列危机干预技能:
4. 职业管理
(1)婚姻家庭咨询师应当参加岗前培训,取得相应的证书,方可从事婚姻家庭咨询服务。
(2)婚姻家庭咨询师应当定期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人社部发〔2021〕31号关于发布《婚姻家庭咨询师职业标准》的公告
(3)婚姻家庭咨询师应当建立个人档案,作为评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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