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应该由谁来决定?

作者:望穿秋水 |

离婚财产分割,是指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依法享有的财产范围。在我国,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通过对离婚财产分割相关法律规定的梳理,探讨由谁来决定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离婚时,原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仍然有效,男女双方按原婚姻登记办理离婚手续,子女仍由原父母抚养。

2.《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后,原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的《离婚证》自办理离婚登记之日起生效。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夫妻一方因与其他人同居期间生育或者非婚生育的子女,在离婚时应予分割。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七条:夫妻一方在离婚前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予分割。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夫妻一方请求另一方按照婚前财产比例分割个人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离婚财产分割:应该由谁来决定? 图1

离婚财产分割:应该由谁来决定? 图1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依照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处理。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离婚财产分割的实践问题

1. 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界定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法律规定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外,应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归夫妻个人所有。

2.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离婚财产分割应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保护财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2)保护子女权益原则。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归母亲。如果父亲再婚时,其子女与其配偶共同生活,离婚财产分割不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3)财产分割自由原则。离婚财产分割应在充分尊重夫妻双方意愿的基础上,照顾双方实际需要,符合法律规定。

3. 离婚财产分割的程序

(1)双方协商。离婚前,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如协商不成,可诉诸法院。

(2)申请仲裁。如夫妻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无法协商,可就分割问题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请求按照法定程序就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作出裁决。

(3)诉诸法院。对仲裁裁决不服或者不执行仲裁裁决的,夫妻双方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照法定程序就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财产分割作为离婚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应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遵循男女平等、保护子女权益、财产分割自由等原则。婚姻登记机关、法院在办理离婚财产分割案件时,应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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