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房产税实施细则全文:如何计算房产税?
为了更好地实行房产税政策,保障公共财产和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结合山西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本细则旨在指导山西省房产税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确保房产税的及时、准确、公平、公开。
房产税征收范围及对象
1. 征收范围
(1)山西省境内,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及独立核算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房产。
(2)本细则所称房产,是指房屋及附属设施,包括地基、房屋结构、屋顶、围墙、门窗等。
2. 征收对象
(1)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个人所有的房产。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房产。
房产税税目及税率
1. 房产税税目
(1)住宅房产税:以房产评估值作为征税依据,按照房产评估值的一定比例征收。
(2)非住宅房产税:以房产评估值作为征税依据,按照房产评估值的一定比例征收。
2. 房产税税率
(1)住宅房产税:按照房产评估值的1.2%征收。
(2)非住宅房产税:按照房产评估值的1.2%征收。
房产税的征收及管理
1. 征收管理
(1)房产税的征收,由山西省税务局负责。
(2)房产税的申报、缴纳,由房产所有人按照房产评估值的一定比例自行申报,通过金融机构划缴至税务机关。
2. 房产税的申报
(1)纳税人应于每年的4月1日至6月30日,向房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上一年度的房产税。
(2)纳税人应于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向房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本年度的房产税。
3. 房产税的缴纳
(1)纳税人应按照房产评估值的一定比例,将房产税款缴纳至税务机关。
(2)纳税人应按照房产评估值的一定比例,将房产税款缴纳至税务机关。
房产税的优惠及减免
1. 优惠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房产税减免条件的,可享受房产税减免优惠。
(2)省、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房产税减免,按省、市政府规定执行。
2. 减免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房产税减免条件的,可享受房产税减免。
(2)省、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房产税减免,按省、市政府规定执行。
法律责任
1.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1)不依法办理房产税申报的。
(2)不按照规定征收房产税的。
(3)不按照规定期限缴纳房产税的。
(4)其他违反房产税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2. 纳税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山西房产税实施细则全文:如何计算房产税? 图1
(1)不按照规定申报房产税的。
(2)不按照规定期限缴纳房产税的。
(3)擅自改变房产税的征税对象、范围或者税率的。
(4)其他违反房产税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附则
本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山西省税务局
2020年12月30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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