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与比例揭晓

作者:流失的梦 |

2021年1月1日,《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国家、市有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范医疗保险待遇支付,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市医保局制定了《天津市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与比例》。对该比例进行解读。

天津市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与比例

1. 报销范围

(1)住院报销:

a.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检查费用、药品费用等。

b.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住院费用,不予报销。

(2)门诊报销:

a.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门诊费用,包括药品费用、检查费用、输液费用等。

b.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门诊费用,不予报销。

2. 报销比例

(1)住院报销比例:

a. 起付线:起付线为1千字节(1000元),起付线以下的费用由个人负担,医保基金支付部分。

2021年天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与比例揭晓 图1

2021年天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与比例揭晓 图1

b. 报销比例:起付线以上、起付线以下的费用,按一定的比例报销。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按5%的报销比例支付;起付线以下的费用,按10%的报销比例支付。

(2)门诊报销比例:

a. 起付线:起付线为1千字节(1000元),起付线以下的费用由个人负担,医保基金支付部分。

b. 报销比例:起付线以上、起付线以下的费用,按一定的比例报销。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按5%的报销比例支付;起付线以下的费用,按10%的报销比例支付。

《天津市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与比例》的公布,对于规范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支付,保障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医疗保险基金是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的一道防线,希望广大居民积极参加医疗保险,合理使用医疗资源,切实感受医疗保险基金带来的实实在在的保障。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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