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作者:最佳陪衬 |

条 为了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

第三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目标是保障女职工的劳动权利,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女职工的身心健康。

第四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实行政府领导、企业负责、工会参与、女职工自我教育的原则。

第五条 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制定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并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六条 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女职工劳动保护机构,配备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人员,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第七条 企业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教育女职工遵守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提高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意识;

(二)协调处理女职工劳动保护事项,为女职工提供咨询和服务;

(三)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向企事业单位反映女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四)检查、督促企事业单位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对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八条 女职工在劳动中应当享有的权利:

(一)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保障;

(二)依法接受劳动卫生保健检查和女职工生育、哺乳等方面的保护;

(三)对劳动过程中的劳动保护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对企事业单位侵犯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图1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图1

第九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应当关心和支持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不得侵犯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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