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调整征地管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根据我国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为规范征地管理行为,优化资源配置,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福建政府决定对征地管理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调整对象
本次调整征地管理费收费标准的对象为在福建省范围内,涉及土地征收、房屋征收、农用土地转用、征用集体土地等活动的单位或个人。
调整内容
1. 降低征地管理费收费标准
将征地管理费收费标准从现行规定的每平方米25元降低至每平方米20元,即降低了5元。
2. 统一收费标准
将各类开发项目的征地管理费实行统一收费标准,不再按照项目类型或规模设置不同的收费标准。
3. 加强管理
福建:关于调整征地管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征地管理费收费工作的管理,规范审批程序,加强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执行时间
福建:关于调整征地管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立即停止 current 的征地管理费收费行为,并于3个月内完成调整工作。
其他事项
1.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征地管理费收费工作的宣传,让项目单位及个人了解新的收费标准,并做好相应的准备。
2. 项目单位及个人应根据本通知规定,立即停止 current 的征地管理费收费行为,并于3个月内完成调整工作。
3.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征地管理费收费工作的监督,确保收费工作的执行。
特此通知。
福建省政府
二OXX年XX月XX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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