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劳动能力鉴定的公告
杭州劳动能力鉴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能力鉴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杭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鉴定对象
凡在杭州市从事工作的人员,因疾病、伤残或者年老体弱,导致劳动能力降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应当向杭州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出申请。
鉴定申请
1. 申请人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填写好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 申请人应当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一并提交至杭州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
鉴定程序
1. 杭州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安排鉴定时机。
2. 鉴定机构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作出鉴定。
3. 鉴定应当自作出之日起15日内通知申请人。
鉴定结果
1. 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分为:
(1)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是指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劳动能力鉴定为二级,是指劳动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劳动能力鉴定为三级,是指劳动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4)劳动能力鉴定为四级,是指劳动者有劳动能力,但劳动能力较低。
2. 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由杭州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并与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对。
其他事项
1.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真实、准确地提供相关材料,如提供虚假信息,将依法追究责任。
2.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操作。
杭州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
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月1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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