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一次性赔偿协议书

作者:卑微旳骄傲 |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赔偿乙方交通事故相关损失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赔偿事由

1.1 乙方因乘坐甲方提供的交通工具(以下简称“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

1.2 甲方为避免或减轻乙方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对乙方进行一次性赔偿。

第二条 赔偿金额

2.1 乙方在事故中人身伤害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医疗费用、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等实际损失,共计人民币元。

2.2 乙方在事故中财产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车辆损失、维修费用、折旧费、保险费等实际损失,共计人民币元。

2.3 乙方在事故中人身和财产损失均存在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损失的总额进行一次性赔偿。

第三条 赔偿期限

3.1 乙方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出赔偿请求。

3.2 自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请求之日起日内,甲方未全部支付赔偿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支付部分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未支付部分的万分之五计算,自乙方要求支付之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

3.3 甲方应在赔偿期限内支付赔偿款,否则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应的逾期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4.1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情形外,甲乙双方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4.2 甲乙双方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处理已支付的赔偿款和相应的合同剩余部分。

第五条 争议解决

5.1 对于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交通一次性赔偿协议书 图1

交通一次性赔偿协议书 图1

签订日期:年月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实际签订合请根据具体情况调整。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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