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和修订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的通知

作者:单人床 |

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制定和修订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湖北省城镇供水管理,提高供水质量和保障供水安全,经湖北省政府研究决定,对《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进行修订,并制定《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修订案)》。

制定和修订的目的和原则

(一)制定和修订的目的

为了加强湖北省城镇供水管理,规范供水市场秩序,提高供水质量和保障供水安全,促进城镇供水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制定和修订《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

(二)制定和修订的原则

1. 坚持的领导。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2. 坚持。发挥人民群众在城镇供水管理中的主体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 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行政,推动城镇供水管理法治化、规范化。

4. 坚持改革创新。创新城镇供水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提高城镇供水水平和服务质量。

5. 坚持生态环保。强化水环境治理,保障供水安全与水生态环保的协调统一。

制定和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修订《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

1. 明确城镇供水定義、范围和主体。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城镇供水活动的单位为城镇供水单位,其供水范围按照《湖北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2. 完善城镇供水单位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明确城镇供水单位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条件、程序和办理时限。

3. 明确城镇供水单位的经营许可。对城镇供水单位的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简化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4. 完善城镇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明确城镇供水单位的运行维护责任、水源保护、水质监测、信息公开等方面的要求。

5. 明确城镇供水价格的制定和调整。按照《湖北省定价目录》的规定,制定和调整城镇供水价格,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6. 完善城镇供水单位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对城镇供水单位的违法行为,依法明确了处罚种类、幅度和程序。

(二)制定《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修订案)》

1. 明确城镇供水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规定各级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城镇供水规划,明确城镇供水发展的战略目标、总体布局和政策措施。

2. 明确城镇供水水源的保护和利用。规定城镇供水水源的保护范围和措施,鼓励合理开发和利用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3. 明确城镇供水设施的建设和改造。规定城镇供水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标准、程序和资金来源,保障城镇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合理利用。

4. 明确城镇供水服务的保障和改善。规定城镇供水单位应当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供水服务,对特殊群体提供必要的供水帮助。

5. 明确城镇供水行业的监管和协调。规定城镇供水行业的监管职责、协调机制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加强城镇供水行业的管理和服务。

其他相关事项

1.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修订后的《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和《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修订案)》同時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切实加强城镇供水管理工作,确保供水安全和服务质量。

3. 本通知解释权归湖北省人民政府。如有问题,由湖北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23 年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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