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作医疗网上缴费截止时间的公告
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合作医疗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作如下公告:
网上缴费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合作医疗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每月20日。请广大缴费人务必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确保医疗保障关系的正常运行。
缴费方式
1.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http://www.mshw.gov.cn)进行网上缴费。缴费人应当登录国家医疗保障局,按照提示进行操作,选择相应的缴费方式,并按照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和支付密码。
2.通过合作医疗管理单位提供的网上缴费平台进行缴费。缴费人应当关注合作医疗管理单位提供的网上缴费平台,按照平台提示进行操作,选择相应的缴费方式,并按照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和支付密码。
缴费注意事项
1.缴费人应当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如有不实之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2.缴费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进行缴费,超过规定时间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权利。
3.缴费人应当及时关注合作医疗管理单位提供的网上缴费平台,确保及时、准确地掌握缴费信息。
监督与管理
1.国家医疗保障局将对合作医疗网上缴费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缴费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
2.合作医疗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合作医疗网上缴费工作的管理,确保缴费过程的公开、透明、公正。
3.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违规设立、使用收费项目;

关于合作医疗网上缴费截止时间的公告 图1
(2)违规向缴费人收取医疗保险费用;
(3)截留、挤占、挪用医疗保险费用;
(4)未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医疗保险费用的结算、拨付。
违反前款规定的,国家医疗保障局与合作医疗管理单位将依法予以查处。
其他事项
1.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与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的相关规定相冲突的,以本公告为准。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国家医疗保障局所有。
敬请广大缴费人予以遵守,共同维护医疗保障关系的稳定运行。
国家医疗保障局
日期:2022年1月1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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