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签署的婚前财产协议书

作者:花有清香月 |

婚前财产协议书

甲方(夫):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乙方(妻):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已自愿结婚,为明确双方在婚前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确保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婚姻关系终止后各自财产不受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婚前财产

1. 甲乙双方在婚前所拥有的各自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股票、债券、存款、现金、古董、珠宝首饰、工艺品等,归各自所有,各自财产的权益受法律保护。

2.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房产、车辆、股票、债券、存款、现金、古董、珠宝首饰、工艺品等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 甲乙双方同意,如有遗产、赠与、赠与款、红股、分红的财产,应归各自所有,如无特殊约定,遗产、赠与、赠与款、红股、分红等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条 财产分割

1. 甲乙双方同意,如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离婚,除法律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外,夫妻共同财产应平等分割。

2. 甲乙双方同意,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去世,活着的一方应继承去世一方的全部财产。

3.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第三条 子女抚养

1.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婚前所生育的子女,甲乙双方共同抚养。

2. 如甲乙双方在子女抚养方面存在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 协议效力

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双方对本协议内容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没有欺骗、胁迫或恶意串通的情况。

2.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的效力优于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协议。

3. 如本协议内容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本协议内容无效,以法律、法规为准。

婚后签署的婚前财产协议书 图1

婚后签署的婚前财产协议书 图1

甲方(夫):________

签字(或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乙方(妻):________

签字(或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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