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高院司法鉴定名册公告
上海高院司法鉴定名册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确保司法鉴定质量,提高司法鉴定公信力,保障司法鉴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根据上海高院审判委员会的决定,现将2020年上海高院司法鉴定名册予以公告。
司法鉴定名册的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程序规定》第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必要的经费和设备;(二)有符合要求的鉴定人员;(三)有合理的鉴定程序;(四)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结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司法鉴定工作的实际需求,为了确保司法鉴定质量,提高司法鉴定公信力,保障司法鉴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上海高院决定制定司法鉴定名册。
司法鉴定名册的制定原则
1. 严格筛选。在制定司法鉴定名册时,上海高院将根据司法鉴定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程序规定》规定的条件进行严格筛选,确保司法鉴定机构具备必要的经费、设备、人员和程序等条件。
2. 公开透明。司法鉴定名册的制定过程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公正性、公信力和透明度。
3. 注重质量。上海高院将注重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技术能力、服务质量等方面,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动态管理,确保司法鉴定质量。
司法鉴定名册的公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20年上海高院司法鉴定名册正式公布。司法鉴定机构名单将作为上海高院司法鉴定工作的参考和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未列入司法鉴定名册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司法鉴定工作。
其他事项
1. 司法鉴定机构在开展司法鉴定工作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司法鉴定质量。
2. 司法鉴定机构应按照上海高院的要求,及时更新司法鉴定名册信息,确保名册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 司法鉴定机构如发生变化,应及时向上海高院报告,由上海高院对其进行动态管理。

2020年上海高院司法鉴定名册公告 图1
特此公告。
上海高院
[[今天日期]]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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