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人是否可以被辞退?

作者:疯癫尐女 |

工伤认定,是指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受害人的申请,对职工因工伤遭受的损失进行认定的行政行为。工伤认定申请人,是指遭受工伤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当事人。工伤认定申请人是否可以被辞退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人或者其近亲属经办人认为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或者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不符合规定,或者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申请不符合规定的,可以在收到劳动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异议。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异议人。”

从上述规定工伤认定申请人或者其近亲属对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申请有异议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而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异议之日起六十日内应当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异议人。工伤认定申请人不能被用人单位直接予以辞退。

工伤认定申请人或者其近亲属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可能会有提供虚假材料的嫌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其近亲属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人是否可以被辞退?

(二)拒不配合劳动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的;

(三)其他妨碍劳动行政部门调查核实的。”

如果工伤认定申请人或者其近亲属有上述行为,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当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或者先与工会协商处理。如果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不当,可以自收到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异议。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异议人。

工伤认定申请人是否可以被辞退?

工伤认定申请人不能被用人单位直接予以辞退。但是,如果工伤认定申请人或者其近亲属有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不配合劳动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等行为,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当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或者先与工会协商处理。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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