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管理法将疫苗分为哪几类?

作者:亲密老友 |

自2021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正式施行,为我国疫苗管理领域提供了法律依据。该法对疫苗的分类及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加强疫苗监管,保障疫苗安全,促进疫苗事业发展。

疫苗分类

1. 按照疫苗来源分类

《疫苗管理法》规定,疫苗分为两类:疫苗制品和疫苗样本。

疫苗制品是指经过科学方法制成的用于预防、控制或者传染病的疫苗,包括活疫苗、死疫苗、无毒疫苗等。疫苗制品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其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其主要成分、适应症或者预防、控制或者疾病的有效程序、不良反应、禁忌症、疫苗有效期、上市许可持有人及其分的名称、及联系等事项。

疫苗管理法将疫苗分为哪几类?

疫苗样本是指用于疫苗研究的样本,包括疫苗制品的样品、制备疫苗的原材料等。疫苗样本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其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其主要成分、用途、制备方法等事项。

2. 按照疫苗性质分类

《疫苗管理法》规定,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

第一类疫苗是指对哺乳期妇女、儿童等易感人群具有预防或者减轻影响的疫苗。这类疫苗主要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以及省级政府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第一类疫苗实行免费或者部分补贴的政策。

第二类疫苗是指对非易感人群具有预防作用的疫苗。这类疫苗主要包括国家免疫规划以外的基础疫苗,以及省级政府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第二类疫苗实行自费的政策。

疫苗管理

1. 疫苗生产管理

《疫苗管理法》规定,从事疫苗生产活动的企业,应当取得疫苗生产许可,并按照许可事项开展疫苗生产活动。疫苗生产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发证、实施、延续、变更、注销等,由省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疫苗生产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实行规范化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保证疫苗安全、有效。疫苗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疫苗存在安全性隐患的,应当及时向省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由其责令停止生产,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2. 疫苗销售管理

《疫苗管理法》规定,从事疫苗销售活动的企业,应当取得疫苗经营许可,并按照许可事项开展疫苗销售活动。疫苗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发证、实施、延续、变更、注销等,由省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疫苗销售应当遵循疫苗管理法和疫苗生产企业的许可事项,实行规范化的销售行为,保证疫苗安全、有效。疫苗销售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发现疫苗存在安全性隐患的,应当及时向省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由其责令改正,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3. 疫苗管理监督

《疫苗管理法》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国疫苗管理活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疫苗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疫苗管理规范,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疫苗管理法对疫苗的分类及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加强疫苗监管,保障疫苗安全,促进疫苗事业发展。

疫苗管理法将疫苗分为哪几类?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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