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户籍管理条例:如何申请无锡市户籍?
无锡市户籍管理条例
(2021年修订版)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无锡市户籍管理,优化人口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无锡市行政区域内的居民、暂住人员和未成年人的户籍管理。
第三条 无锡市户籍管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高效的原则,便于群众办事,加强户籍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第四条 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是无锡市户籍管理的行政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户籍管理工作。
申请条件
第五条 下列人员可以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的户籍管理部门申请无锡市户籍:
(一)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校就读的学生;
(二)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高校就读的学生;
无锡市户籍管理条例:如何申请无锡市户籍?
(三)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的科研、文化、教育、卫生等行业的从业人员;
(四)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的人员;
(五)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的社区居民、村民;
(六)符合无锡市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人员。
第六条 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的非无锡市户籍人员,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无锡市户籍。
申请材料
第七条 申请无锡市户籍的,应当向无锡市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文件;
(二)户籍证明文件;
(三)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 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校就读的学生,提供学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学生证;
2. 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高校就读的学生,提供学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学生证;
3. 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的科研、文化、教育、卫生等行业的从业人员,提供单位聘用通知书或者劳动合同;
4. 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的人员,提供单位聘用通知书或者劳动合同;
5. 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的社区居民、村民,提供户籍证明文件或者房屋所有权证明。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如有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由无锡市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审核程序
第九条 无锡市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核手续,并作出是否批准无锡市户籍的决定。
第十条 无锡市公安机关应当在审核完毕后,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抄送相关部门。
办理程序
第十一条 申请人应当在接到无锡市公安机关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指定地点办理无锡市户籍手续。
无锡市户籍管理条例:如何申请无锡市户籍?
第十二条 办理无锡市户籍手续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文件;
(二)户籍证明文件;
(三)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 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校就读的学生,提供学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学生证;
2. 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高校就读的学生,提供学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学生证;
3. 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的科研、文化、教育、卫生等行业的从业人员,提供单位聘用通知书或者劳动合同;
4. 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的人员,提供单位聘用通知书或者劳动合同;
5. 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的社区居民、村民,提供户籍证明文件或者房屋所有权证明。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无锡市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户籍管理工作的监督,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四条 无锡市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户籍管理制度,规范户籍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 无锡市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实施细则,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021年修订版)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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