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美超市合同条款
总则
1.1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订立:
甲方:物美超市(以下简称“超市”),:XX区XX路XX号。
乙方:商贸有限(以下简称“供应商”),:XX区XX路XX号。
1.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双方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可协商续签。
货物供应及质量保证
2.1 供应商应按照甲方的需求向超市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货物,并保证货物的新鲜、质量、数量及包装等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条款。
2.2 供应商应对所供货物承担包装、运输及保险等费用。
2.3 超市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超市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更换、退款等处理,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价格及支付
3.1 双方同意按照公平、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本合同中载明。
3.2 供应商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及质量等条件,向超市提供货物。
3.3 超市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间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交货及验收
4.1 供应商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及质量等条件,向超市提供货物。
4.2 超市应在收到货物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超市应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如有不合格货物,超市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更换、退款等处理,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3 双方同意,验收合格后,供应商的货物视为交付。
违约责任
5.1 如供应商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及质量等条件向超市提供货物,供应商应支付超市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未供应货物价值的10%。
5.2 如超市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及质量等条件向供应商支付货款,超市应支付供应商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应支付货款的10%。
5.3 若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
6.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盖章):

物美超市合同条款 图1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注:本篇文章仅为示例,实际使用时,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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