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修订版)
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修订版)是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1年1月21日修订发布,旨在加强城市绿化管理,提升城市环境品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本办法共七章四十三条,包括总则、绿化规划与设计、绿化建设、绿化保护、绿化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总则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化,是指在城市建设中规划、建设和保护绿化空间,包括公共绿地、屋顶绿化、社区绿化、单位绿化等,以提升城市环境品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各级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
绿化规划与设计
城市绿化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发展战略和城市特色的要求,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注重生态、美观实用、可持续发展。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发展战略和城市特色,结合城市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状况和历史文化特色,制定城市绿化规划方案,明确城市绿化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
城市绿化设计应当注重生态、美观实用和可持续发展,结合城市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状况和历史文化特色,制定城市绿化设计方案,明确绿化建设的范围、规模、形式和风格。
绿化建设
城市绿化建设应当根据城市绿化规划方案,结合城市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状况和历史文化特色,制定城市绿化建设方案,明确绿化建设的范围、规模、形式和风格。
城市绿化建设应当注重生态、美观实用和可持续发展,结合城市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状况和历史文化特色,采用先进的绿化技术和材料,提高绿化建设的质量和效果。
绿化保护

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修订版) 图1
城市绿化保护应当坚持科学保护、依法保护、综合保护、社区参与的原则,加强城市绿化保护管理,促进城市绿化可持续发展。
城市绿化保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城市绿化植物保护。加强城市绿化植物的保护,禁止任何形式的破坏、滥用和采摘。
(二)城市绿化设施保护。加强城市绿化设施的保护,禁止任何形式的破坏、滥用和滥用绿化设施。
(三)城市绿化资源保护。加强城市绿化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促进城市绿化资源可持续发展。
(四)城市绿化环境保护。加强城市绿化环境的管理和保护,促进城市绿化环境可持续发展。
绿化管理
城市绿化管理应当坚持科学管理、依法管理、综合管理、社区参与的原则,加强城市绿化管理,促进城市绿化可持续发展。
城市绿化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城市绿化规划管理。加强城市绿化规划的管理,促进城市绿化规划方案的实施。
(二)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管理,促进城市绿化建设的质量和效果。
(三)城市绿化资源管理。加强城市绿化资源的管理,促进城市绿化资源可持续发展。
(四)城市绿化环境保护管理。加强城市绿化环境保护管理,促进城市绿化环境可持续发展。
法律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绿化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一)未按照城市绿化规划方案进行绿化建设的;
(二)未按照城市绿化设计方案进行绿化设计的;
(三)城市绿化植物受到破坏、滥用和采摘的;
(四)城市绿化设施受到破坏、滥用和滥用的;
(五)城市绿化资源受到破坏、滥用和滥用的;
(六)城市绿化环境受到破坏、滥用和滥用的;
(七)城市绿化管理不符合要求的。
附则
本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本办法修订后,与本办法原规定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由浙江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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