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2020年版)原文全文》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2020年版)于2020年3月27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 dotcom 2.0 发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对广东省原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版,共分为总则、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活动、法律责任、纠纷处理、附则等七个部分,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针对性。以下是全文: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省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相关方面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以及相关当事人。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管理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及设施设备,和相关物业服务事项。
第四条 本省物业管理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安全、环保的原则。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
第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根据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及设施设备、及相关物业服务事项,按照便于管理、合理划分、方便业主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明确房屋及设施设备、及相关物业服务事项的管理界限,并按照有利于业主管理、维护和保障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划分。
第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业主
第八条 业主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拥有房屋及设施设备,并享有相关物业服务权利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九条 业主应当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享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
(二)参加业主大会,享有投票权;
(三)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一般管理事项提出建议和意见,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行为;
(四)依法享有和使用房屋及设施设备,维护合法权益;
(五)有权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义务,及时解决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 issues。
第十条 业主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
(二)配合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管理区域的维护和管理;
(三)遵守物业管理区域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四)及时报告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协助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应急处置。
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
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必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三)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证制度;
(四)具备相应的资金、设备和技术条件;
(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声誉。
第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
(二)及时响应业主的咨询、投诉和求助;
(三)配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会议的决定,履行相关义务;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2020年版)原文全文》 图1
(四)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及设施设备,及时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 issues;
(五)遵守法律法规,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证制度,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期限、服务费用等事项,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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