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申报工伤保险:如何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作者:明月清风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保险费率计算方法》的规定,工伤职工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该如何办理工伤保险申报呢?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有哪些注意事项需要牢记?为您详细解答。

办理流程

1.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4.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超过1年,因第三人故意造成工伤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5.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立案;审核不合格的,应当书面告知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6.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或者提交申请不符合规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所需材料

工伤职工申报工伤保险:如何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图1

工伤职工申报工伤保险:如何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图1

1.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填写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 职工工伤医疗费报销单据。

5. 职工工伤医疗费结算单据。

6.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与用人单位存在争议,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 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2.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超过1年,因第三人故意造成工伤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4.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立案;审核不合格的,应当书面告知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5.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或者提交申请不符合规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工伤职工申报工伤保险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工伤医疗费报销单据、职工工伤医疗费结算单据、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与用人单位存在争议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证明材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超过1年,因第三人故意造成工伤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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