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最低工资保障标准调整至XX元/月

作者:习惯就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经过对我市最低工资保障标准进行认真研究和论证,现就调整如皋市最低工资保障标准事项公告如下:

调整幅度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将如皋市最低工资保障标准调整至XX元/月。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保障标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如皋市最低工资保障标准调整为XX元/月。一类地区(如城市区)最低工资保障标准调整为XX元/月;二类地区(如县、县级市)最低工资保障标准调整为XX元/月。

保障范围

如皋市最低工资保障标准调整至XX元/月 图1

如皋市最低工资保障标准调整至XX元/月 图1

本次最低工资保障标准调整后,保障范围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即:在如皋市范围内,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其工资收入低于最低工资保障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最低工资保障标准进行发放。

其他事项

1. 本市其他相关政策的最低工资保障标准调整,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2. 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3.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则

本公告发布前,如有已经在岗的劳动者工资低于新的最低工资保障标准,其工资调整应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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