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全文: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贷款业务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贷款业务的通知
为了加强金融机构贷款业务管理,规范贷款市场秩序,促进金融持续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有关贷款业务的规定合併,制定本通知。
贷款业务的基本规定
金融机构贷款,是指金融机构接受客户的申请,按照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资金,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利率偿还本金和利息的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全文: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贷款业务的通知》 图1
金融机构应当遵守下列基本规定:
(一)贷款对象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重大信用不良记录,具有合法的贷款用途。
(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商品流通等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符合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和生产经营需要。
(三)贷款应当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不得任意提高或降低。
(四)贷款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五)贷款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基本内容。
贷款审批和备案管理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对其贷款业务进行审批和备案管理。
(一)金融机构应当对贷款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及时向借款人说明不具受理资格。
(二)金融机构应当对已发放的贷款进行备案,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并留存备查。
(三)金融机构应当建立贷款档案,对已发放的贷款实行分类管理,按照风险程度设置不同的档案等级,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利率管理
金融机构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利率的规定,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不得任意提高或降低。
(一)金融机构不得在贷款利率上搞垄断、恶性竞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金融机构不得通过各种手段变相提高贷款利率,不得通过提前收取部分利息等不正当手段牟取暴利。
(三)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利息和本金。
还款管理
金融机构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还款管理的规定,加强贷款管理和跟踪问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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