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税收政策的通知

作者:路一直都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优化税收政策,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调整部分税收政策事项通知如下:

调整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1. 调整个人所得税中的子女教育支出优惠政策。将个人所得税中子女教育支出的扣除标准调整为每个子女每月1.2万元,并逐步提高。具体操作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 调整个人所得税中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优惠政策。将个人所得税中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标准调整为每月1万元,并逐步提高。具体操作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 调整个人所得税中的赡养老人支出优惠政策。将个人所得税中赡养老人支出的扣除标准调整为每个老人每月2000元。具体操作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调整部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 调整企业所得税中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将企业所得税中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比例调整为50%,并逐步提高。具体操作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 调整企业所得税中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政策。将企业所得税中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支出纳入加计扣除范围,具体操作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其他事项

1. 本次税收政策调整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

2. 对个人和企业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再执行。已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整。

3. 国家财政部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税收政策。

4. 各级财政部门、税务部门要切实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税收政策调整后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特此通知。

国家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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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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