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温津贴发放时间及标准公布
河北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是指在河北地区,根据《河北省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措施办法》规定,企业应当为高温作业人员发放的高温津贴。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是在夏季高温期间,即每年6月、7月、8月三个月份。
高温津贴发放的原则是:高温津贴按照气温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30℃以下、30℃以上(含30℃)至35℃、35℃以上(含35℃)。不同等级的高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的标准分别为:
1. 30℃以下的高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标准为每天20元;
2. 30℃以上的高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标准为每天30元;
3. 35℃以上的高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标准为每天40元。
企业应严格执行高温津贴发放规定,确保高温作业人员得到应有的高温津贴保障。企业在高温期间还应当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如为高温作业人员提供清凉饮料、绿豆汤等,保证高温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需要注意的是,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仅限于夏季高温期间,即每年6月、7月、8月三个月份。在其他时间,如春秋季节或者冬季,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 accordingly调整。
河北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是指在夏季高温期间,企业应按照《河北省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措施办法》规定,为高温作业人员发放的高温津贴。企业应严格执行高温津贴发放规定,确保高温作业人员得到应有的高温津贴保障。

河北高温津贴发放时间及标准公布图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河北省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措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障广大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的合法权益,现就河北省高温津贴发放时间及标准予以公告,敬请广大劳动者予以关注。
高温津贴发放时间
根据省气象局发布的高温黄色预警,自高温黄色预警发布之日起,河北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高温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劳动者高温作业和休息时间,确保劳动者身心健康。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夏季高温天气期间,具体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15日。
高温津贴标准
根据《河北省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措施办法》的规定,高温津贴标准为:
1. 一般工种的日气温补贴为30元/天;
2. 高温作业工种的日气温补贴为50元/天;
3. 特殊工种的日气温补贴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其他注意事项
1. 各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高温津贴发放规定,确保高温津贴发放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并在高温天气期间为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用品和清凉饮料等;
2. 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作业,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3.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高温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劳动者高温作业和休息时间,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
4. 对于不符合高温作业条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合理安排休息时间,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5. 高温津贴发放情况接受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如有违规发放情况,劳动保障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公告有冲突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 年 6 月 1 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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