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产税终于迎来改革:房产税征收标准及优惠政策解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下逐渐平稳。在这个过程中,房产税改革成为了房地产市场的一大热点。2021年9月27日,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布《关于房产税改革试点的通知》,宣布成都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开始。此次改革将进一步优化房产税征收标准及优惠政策,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房产税征收标准及优惠政策解析
1.房产税征收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纳税人为新房产的所有权人。房产税的征收标准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
从价计征: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2%的扣除标准为基准,房产税税率为1.2%。
从租计征:以房产租金收入一次减除12%的扣除标准为基准,房产税税率为12%。
2.房产税优惠政策
(1)优惠幅度
在房产税改革试点期间,对于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对于个人住房,人自用住房的,房产税税率为房产租金收入乘以房产税税率;人转手交易的,房产税税率为房产原值减除累计扣除的金额。
(2)税收优惠
1)人家庭唯一住宅且满5年且首次购房的,继续执行房产税优惠政策。
2)人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屋权属登记时间满5年且首次购房的,执行房产税优惠政策。
3)人家庭第三套及以上改善性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屋权属登记时间满5年且首次购房的,逐步实行差别化房产税税率。
4)人非住宅房产,且房屋权属登记时间满5年且首次购房的,执行房产税优惠政策。
(3)个人出租住房,在房产税改革试点期间,继续执行房产税优惠政策。
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具体措施
1.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范围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试点房产税改革,涵盖成都市范围内的房产交易和租赁行为。
2.房产税改革试点内容
(1)房产税改革试点期间,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2)房产税改革试点期间,个人住房,人自用住房的,房产税税率为房产租金收入乘以房产税税率;人转手交易的,房产税税率为房产原值减除累计扣除的金额。
(3)房产税改革试点期间,人家庭唯一住宅且满5年且首次购房的,继续执行房产税优惠政策。
(4)房产税改革试点期间,人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屋权属登记时间满5年且首次购房的,执行房产税优惠政策。
(5)房产税改革试点期间,人家庭第三套及以上改善性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屋权属登记时间满5年且首次购房的,逐步实行差别化房产税税率。
(6)房产税改革试点期间,人非住宅房产,且房屋权属登记时间满5年且首次购房的,执行房产税优惠政策。
3.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后续政策
房产税改革试点结束后,将对房产税政策进行调整。一是完善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房产税征收标准及优惠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二是健全房产税征管制度,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三是加强税收宣传,提高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对房产税改革的认知度。
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启动,将对成都市房地产市场产生深远影响。在房产税改革过程中,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优化政策和措施出台,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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