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疫情工伤待遇标准最新规定

作者:爱wo别走 |

各位同仁:

为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山西疫情工伤待遇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伤人员感染新冠病毒的认定

1. 工伤人员感染新冠病毒的,应当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并按照新冠病毒感染病种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2. 新冠病毒感染病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目录》执行。

3. 各地可以根据本地疫情形势,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适当扩大感染新冠病毒的病种范围。

工伤人员感染新冠病毒的工伤待遇

1. 感染新冠病毒的工伤人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2. 工伤人员治疗新冠病毒感染期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享受工伤医疗费用的待遇。

3. 感染新冠病毒的工伤人员,医疗费用超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承担。

4. 工伤人员感染新冠病毒期间,所在单位应当给予关心和帮助,并依法履行相关责任。

工伤人员感染新冠病毒的劳动能力鉴定

1. 工伤人员感染新冠病毒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估。

2. 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3. 各地可以根据本地疫情形势,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能力鉴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适当简化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其他事项

1.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疫情结束之日止。

2. 本通知解释权归山西省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山西疫情工伤待遇标准最新规定 图1

山西疫情工伤待遇标准最新规定 图1

请全省各地工伤保险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广大手套们认真组织学习本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山西省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巨中成企业家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