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昆雄受贿罪案二审刑事判决书公开发布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侦查的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全国一贯制高中——四十四中学原校长庞昆雄受贿罪案,近日在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刑事判决。该判决书已公开发布。
经审理查明,庞昆雄在担任四十四中学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取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200万元,美元20万元,为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庞昆雄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应当严格依法惩处。
根据法律规定,庞昆雄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的赃款赃物上缴国库,剥夺教育编制。
庞昆雄在一审中被判有期徒刑十年,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案件的性质、事实、证据等因素,依法作出了二审刑事判决。

庞昆雄受贿罪案二审刑事判决书公开发布 图1
该判决书的公开发布,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公开、增强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也提醒广大公众,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抵制腐败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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