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标准是多少?

作者:群少视觉 |

依据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而保障农民工工资则是我国监管部门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对其合法权益保护而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您详细解答宣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标准。

宣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设立

宣城市位于安徽省南部,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在这样的背景下,许多农民工涌向宣城,寻求更好的发展机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农民工的工资问题始终困扰着当地政府和社会各阶层。为此,宣城市政府决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宣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标准

根据《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宣人社发〔2017〕31号),宣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标准如下:

1. 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全部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等。

2. 用人单位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工资总额: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等。

3. 用人单位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

宣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标准是多少? 图1

宣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标准是多少? 图1

4. 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指数:当地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指数的40%。

宣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标准为: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40%,用人单位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工资总额的60%,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以及当地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指数的40%。

宣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缴纳

根据《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宣人社发〔2017〕31号),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按时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入当地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专款专用:

1. 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40%作为宣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并于每月25日前缴入当地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2. 用人单位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工资总额的60%作为宣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并于每月25日前缴入当地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宣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查询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宣城市政府成立了专门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处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如果您想查询宣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缴纳情况,可以拨打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或者联系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公室进行。

宣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标准为: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40%,用人单位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工资总额的60%,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以及当地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指数的40%。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信息,请拨打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或者联系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公室。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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