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房资金监管协议:如何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作者:摆摊卖回忆 |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如何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商品房预售制度已经成为买房者们绕不开的话题。预售资金监管问题却让许多购房者陷入困境。结合律师职业特点,从合同法角度为您详细解析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如何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预售资金的定义及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人,由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预售资金,是指人在商品房预售时支付的定金或者房价款。

预售房资金监管协议:如何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的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五条:预售的商品房应当具有预售许可证书,当事人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开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许可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许或者不准许预售,不得拖延、拒绝或者擅自变更。

3.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预售的商品房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工程建设标准。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对预售商品房进行严格监管,对不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商品房,应当及时责令开发企业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不得发布预售。

4.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预售的商品房应当实行资金监管制度。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对预售资金进行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建设。

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与内容

1. 双方主体:本协议由开发商和购房人签订。开发商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当事人,购房人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第三人。

2. 预售项目:双方应当明确预售的具体商品房项目名称、坐落地点、建筑规模、套数、面积、绿化率、配套设施等基本情况。

3. 房价款及支付:双方应当约定房价款总额、付款时间、付款等具体内容。如采用分期付款,应当明确分期付款的起止日期、金额和支付频率等具体内容。

4. 预售许可:双方应当约定预售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书编号、发证日期等具体内容。

5. 资金监管:双方应当明确预售资金的监管、监管账户、监管期限等具体内容。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对预售资金进行监管,确保用于商品房建设。

6. 违约责任:双方应当约定违反本协议的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的数额和支付等具体内容。

7. 其他约定:双方可以约定其他相关事项,商品房交付标准、商品房质量保证、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相关事宜等。

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的效力

1. 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预售资金监管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或者商品房交付之日止。

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的风险提示

1. 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签订前,购房人应充分了解开发商的信用状况、商品房预售项目的具体情况等,确保具备购房条件。

2. 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签订后,购房人应按照约定按时支付房价款,并密切关注商品房预售项目的建设进度。

预售房资金监管协议:如何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3. 购房人应选择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的商品房项目,谨慎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书的商品房。

4. 购房人应了解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监管账户等具体内容,确保资金安全。

5. 购房人应积极配合开发商按照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商品房,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是保障购房人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在签订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时,购房人应充分了解协议内容,确保自身权益。开发商也应认真履行协议,确保商品房预售项目的顺利进行。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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