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财产分割协议书

作者:温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问题,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财产分割协议:

同居财产分割协议书 图1

同居财产分割协议书 图1

第一条 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

1.1 甲乙双方的同居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债券、基金、黄金、玉器、珠宝、首饰、工艺品、收藏品、古董、家具、家电、家禽、家畜等,均属于甲乙双方共同财产。

1.2 甲乙双方确认,同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均为个人财产,不得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二条 财产分割的标的

2.1 本协议的财产分割标的为甲乙双方同居期间共同产生的财产。

2.2 甲乙双方同意,财产分割的具体范围、比例及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第三条 财产分割的

3.1 甲乙双方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及协商结果,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采用以下进行财产分割:

3.1.1 双方协商一致,将共同财产中的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债券、基金、黄金、玉器、珠宝、首饰、工艺品、收藏品、古董、家具、家电、家禽、家畜等财产,按照双方协商的比例进行分割。

3.1.2 甲乙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的,可将共同财产委托给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分割。

3.2 甲乙双方应按照协商结果分割共同财产,分割后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第四条 财产分割的期限

4.1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财产分割的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算。

4.2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及期限完成财产分割。

第五条 协议的效力

5.1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具有法律效力。

5.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以甲乙双方实际协商结果为准。如有法律问题,请专业律师。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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