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领导调动工作规定

作者:疯癫尐女 |

国有企业领导调动工作规定是为了规范国有企业领导的管理和调配,确保企业健康稳定发展而制定的一项规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要求,结合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领导调动工作。

调动原则

1. 企业领导调动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调动工作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 企业领导调动工作应当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工作需要,结合个人能力、经验和兴趣,进行合理调配。

3. 企业领导调动工作应当注重工作交接和培训,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调动程序

1. 企业领导调动工作由企业党组织提出,并经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2. 企业领导调动工作应当提前3个月进行工作交接和培训,确保双方对工作内容、职责、要求的了解和掌握。

3. 企业领导调动工作应当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工作调动审批、工资待遇调整、职业发展规划等。

4. 企业领导调动工作后,原任领导应当配合新任领导进行工作交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权益保障

1. 企业领导调动工作应当充分保障领导的合法权益,确保领导在调动过程中不受到不公平待遇。

2. 企业领导调动工作后,原任领导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配合义务。

监督与问责

1. 企业领导调动工作应当接受党组织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确保调动工作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2. 对违反本规定的领导调动工作行为,严肃追究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

附则

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的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2. 本规定解释权归国有企业党组织。

国有企业领导调动工作规定图1

国有企业领导调动工作规定图1

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国有企业领导调动工作,加强国有企业领导队伍建设,提高国有企业管理水平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条例》、《企业内部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调动工作。

工作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

2. 坚持按劳分配、按贡献奖励的原则。

3. 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4. 坚持统一规范、分类指导的原则。

领导调动工作程序

1. 调动前,调出单位应当向调入单位提供领导人员任前考察材料,并征求调入单位的意见。

2. 调入单位应当对调出单位的领导人员进行任前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

3. 调出单位与调入单位应当签订领导人员调动协议,并按照协议办理调动手续。

4. 领导调动后,调出单位应当将领导人员调动情况报告其主要上级单位,并做好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领导人员调配方式

1. 领导人员可以按照工作需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进行调配。

2. 领导人员的调配应当根据国有企业规模、行业特点、企业内部结构等因素进行分类指导。

3. 领导人员的调配应当注重工作绩效、工作经历、工作能力等要素。

领导人员调配工作的监督和问责

1.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调配工作应当接受上级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2.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调配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的监督。

3. 对违反领导人员调配工作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其他事项

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规定由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调动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由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调动工作办公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国有企业领导调动工作规定 图2

国有企业领导调动工作规定 图2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调动工作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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