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成为扩内需、稳经济的重要领域。作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主要推动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致力于构建高品质居住环境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
政策引领:优化机制促发展
为适应住房需求变化,浙江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厅局深入实施《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多项创新举措。其中包括深化农房全生命周期管理改革,推动城镇社区公共服务集成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居住环境的向往。
在推进城乡住房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中,浙江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明确在更新活动中无法达到现行标准和规范的项目,在采取必要措施后可以按照不低于原建造时实施(现状条件)的标准进行更新。对于业主依法表决决定利用小区内空地、拆除违法建设腾空土地等增设共用设施用房的情况,可以不计入小区容积率、不增收土地价款。
厅局还提出了支持社区长效运营的具体措施。要求政府及时查明未经产权登记房屋的权属,并鼓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通过多种方式为城镇社区公共服务提供空间资源。明确利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或者小区共用设施提供普惠性经营服务的主体可以依法办理营业执照。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图1
标准支持:提升建设质量
在城乡住房工作中,标准化是提升建设质量的重要抓手。厅局加强标准支持力度,明确消防、建筑密度、日照标准、绿地率等指标无法达到现行标准和规范的项目,在采取必要措施后可以按照现状条件进行更新。
厅局强调要加强用地支持。对于业主依法表决决定利用小区内空地、拆除违法建设腾空土地等增设共用设施用房的情况,明确规定不计入小区容积率、不增收土地价款。这为社区公共设施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图2
在加强消防管理方面,厅局要求各地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对于无法满足现有标准的老旧小区和城乡结合部建筑,鼓励采取综合改造措施提升消防安全水平。
产业升级:打造“好房子”建设新模式
围绕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浙江提出要深入推进"好房子"建设。这不仅包括建筑质量提升,还包括居住环境优化等多个方面。各地积极推行现房销售制度,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鼓励地方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定,因地制宜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给。
在农房全生命周期管理改革方面,浙江提出要建立从设计、建造到使用的全过程监管体系。通过实施建筑工业化和装配化施工技术,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和安全水平。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加固工作,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针对老旧小区和城乡结合部的住房质量问题,厅局要求各地制定差异化改造方案。重点解决房屋结构安全、设备设施落后、环境脏乱差等问题。鼓励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招标信息:推动项目落地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招标信息是项目落地的重要环节。浙江各级住建部门积极发布招标公告,吸引优质企业参与城市建设。今年以来,全省已发布了多项重要项目的招标信息,涵盖市政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等多个领域。
为了确保招标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厅局要求各地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重点加强评标专家库管理,规范评标行为。积极推行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应用,提高招标工作效率。
在棚户区改造项目方面,浙江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综合实力强的施工企业,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今年全省计划开工改造棚户区项目10个以上,预计总投资超过50亿元。
典型案例:经验推广
浙江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形成了许多值得借鉴的实践经验。某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通过公开招标吸引国内知名设计和施工企业参与建设。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有效提升了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率。
再某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在招标过程中特别注重设计方案的创新性和可操作性。最终中标方案获得了居民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这些经验对于推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持续改革创新
厅局表示将继续深化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改革。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
1. 加快推进农房全生命周期管理立法工作
2. 深化建筑工业化和装配化施工技术应用
3. 完善棚户区改造和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政策
4. 推动智慧城市建设
厅局将加强与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机制。
通过持续改革创新,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建设"宜居浙江"目标,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全文完)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巨中成企业家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